景峰医药:关于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公司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3-040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公司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景峰医药”)于近日收到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龙口法院”或“法院”)送达的《通知书》,申请人吴中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福坤古典家具厂(以下简称“福坤家具厂”)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预重整,法院对其申请进行审查,并将召开听证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听证。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或启动预重整程序的文书,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或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无论公司是否能进入预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若法院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减轻公司债务压力,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3年10月31日,公司收到龙口法院出具的《通知书》,称福坤家具厂以上市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预重整。
1、申请人基本情况
名称:吴中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福坤古典家具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20506MA1PTK7J4B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14日
经营场所:苏州市吴中区香山街道舟山村塘村(塘村塑料厂)
经营者:孙继前
经营范围:加工、销售:红木家具、红木小件、红木工艺品;销售:红木辅材、木质装饰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公司因办公需要在2018年5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向申请人采购了一批家具,金额共计1,880,000元。申请人已于2018年5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期间完成前述家具的交付并经公司验收,但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未向申请人支付货款。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拖欠申请人货款共计1,880,000元。
3、申请人与公司关联关系说明
申请人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1、基本信息
名称: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6007121062680
成立日期:1998年12月18日
注册地址: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木桥街道双岗社区桃林路661号(双创大厦1703室)
法定代表人:叶湘武注册资本: 87,977.4351万人民币主营业务:以自有资产进行医药、医疗项目投资;生物制药技术项目的研发与投资;商品进出口贸易;企业管理咨询、医疗医药研发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截至 2023年 9月 30日 (未经审计) | 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 (追溯调整后) |
资产总额 | 1,435,587,648.86 | 1,455,112,046.92 |
负债总额 | 1,247,938,491.19 | 1,253,645,942.0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29,343,605.50 | 164,620,373.78 |
营业收入 | 553,833,803.69 | 840,657,161.99 |
利润总额 | -6,980,284.62 | -85,632,247.24 |
净利润 | -14,187,699.90 | -95,964,323.32 |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其他具体财务数据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法院决定受理预重整申请,将启动公司债权债务清理及经营工作安排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申报登记与审查、资产调查、审计评估、招募投资人等工作,并与广大债权人等进行沟通和征询意见。法院决定受理预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
若法院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法院将依法指定管理人,在管理人确定之后,债权人依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或公司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制定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相关会议审议表决。公司债权人根据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清偿。重整计划执行完成将有利于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如果重整计划草案不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法院将裁定终止公司的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
无论公司是否能进入预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 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 债权人有权依法提请债务人进行重整。同时根据实践案例,为了增加重整成功的可能性,提高重整效率,可以提出预重整申请。重整不同于破产清算,是以挽救债务人企业,保留债务人法人主体资格和恢复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为目标,通过对其资产负债进行重新调整、经营管理进行重新安排,使企业摆脱财务困境,获得重生的司法程序。在法院受理审查期间,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对公司的重整可行性进行研究和论证,同时确保生产经营稳定进行,以避免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若法院对预重整申请受理登记,公司将依法主动配合法院及临时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在平衡保护各方合法权益前提下,积极与各方共同论证债务化解方案,同时将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实现重整工作顺利推进,推动公司早日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
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65号),公司控股股东叶湘武先生已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13,630,000股,其中17,000,000存在司法再冻结的情形;另其持有的2,717,486股份被司法冻结。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存在质押违约风险及被司法拍卖、变卖的风险,若控股股东所质押的股份未能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后续被司法处置,可能会发生被动减持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存在质押以及冻结情形, 存在被司法处置所导致的被动减持可能,除此之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6个月内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公司将密切关注有关情况的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公司能否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目前债权人向法院提交了预重整申请,但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能否进入预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预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法院决定受理预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或启动预重整程序的文书,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或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无论公司是否能进入预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重整执行完毕后仍可能存在的风险
若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减轻或消除历史负担,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是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预重整申请书》;
2、《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通知书》。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