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峰医药: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231107
债券代码:112468 债券简称:16景峰01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75楼75T30室)
2023年11月
重要声明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根士丹利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峰医药”、“公司”、“发行人”)对外披露的公告及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摩根士丹利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摩根士丹利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摩根士丹利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摩根士丹利证券作为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6景峰01”或“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该等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摩根士丹利证券特此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现就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发行人预重整的情况
根据发行人于2023年11月2日披露的《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公司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关于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发行人预重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人申请预重整的情况
2023年10月31日,公司收到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龙口法院”或“法院”)出具的《通知书》,称吴中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福坤古典家具厂(以下简称“福坤家具厂”或“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预重整。
1、申请人基本情况
名称:吴中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福坤古典家具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20506MA1PTK7J4B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14日
经营场所:苏州市吴中区香山街道舟山村塘村(塘村塑料厂)
经营者:孙继前
经营范围:加工、销售:红木家具、红木小件、红木工艺品;销售:红木辅材、木质装饰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公司因办公需要在2018年5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向申请人采购了一批家具,金额共计1,880,000元。申请人已于2018年5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期间完成前述家具的交付并经公司验收,但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未向申请人支付货款。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拖欠申请人货款共计1,880,000元。
3、申请人与公司关联关系说明
申请人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6007121062680
成立日期:1998年12月18日
注册地址: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木桥街道双岗社区桃林路661号(双创大厦1703室)
法定代表人:叶湘武
注册资本:87,977.4351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以自有资产进行医药、医疗项目投资;生物制药技术项目的研发与投资;商品进出口贸易;企业管理咨询、医疗医药研发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截至2023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追溯调整后) |
资产总额 | 1,435,587,648.86 | 1,455,112,046.92 |
负债总额 | 1,247,938,491.19 | 1,253,645,942.0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29,343,605.50 | 164,620,373.78 |
营业收入 | 553,833,803.69 | 840,657,161.99 |
项目 | 截至2023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追溯调整后) |
利润总额 | -6,980,284.62 | -85,632,247.24 |
净利润 | -14,187,699.90 | -95,964,323.32 |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其他具体财务数据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的影响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法院决定受理预重整申请,将启动公司债权债务清理及经营工作安排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申报登记与审查、资产调查、审计评估、招募投资人等工作,并与广大债权人等进行沟通和征询意见。法院决定受理预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
若法院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法院将依法指定管理人,在管理人确定之后,债权人依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或公司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制定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相关会议审议表决。公司债权人根据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清偿。如果重整计划草案不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法院将裁定终止公司的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
二、风险提示
根据发行人于2023年11月2日披露的《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公司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对如下风险进行提示:
1、公司能否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目前债权人向法院提交了预重整申请,但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能否进入预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预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法院决定受理预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或启动预重整程序的文书,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预重整或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重整执行完毕后仍可能存在的风险
若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减轻或消除历史负担,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摩根士丹利证券就上述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披露的公告,投资者应同时关注发行人公告以获取完整信息。摩根士丹利证券将继续督促发行人筹措并落实“16景峰01”的偿债资金,及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