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峰医药:关于召开16景峰01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关于召开“16景峰01”(证券代码:112468.SZ)
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特别提示:
1、根据《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简称“《募集说明书》”)及《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须经代表未偿还的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本期债券”或“16景峰01”)多于二分之一(1/2)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能有效。但对于根据《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宣布所有未偿还的本期债券本金和相应利息立即到期、免除或减少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景峰医药”、“发行人”或“公司”)在本期债券项下的义务或本期债券担保人对本期债券的保证义务(如适用)的决议以及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决议,须经代表未偿还的本期债券三分之二(2/3)以上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能生效。为避免疑问,发行人、担保人(如有)、持有发行人百分之十(10%)以上股份的发行人股东或发行人、担保人(如有)及持有发行人百分之十(10%)以上股份的发行人股东的关联方持有的本期债券无表决权。
2、全体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债券持有人委托参会的,参会人员应当根据本通知要求出具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在授权范围内参加持有人会议并履行相应职责。
3、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
议,对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景峰医药于2016年10月27日发行了总额为8亿元的“16景峰01”,发行时票面利率为3.78%,期限为5年,到期日为2021年10月27日,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发行人选择上调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至7.50%。2019年7月22日,“16景峰01”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修改债券期限条款的议案》,本期债券在第4年末增加一次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权。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4年末选择不上调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第5年的票面利率为7.50%。2021年10月26日,发行人披露《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兑付安排的公告》称,发行人已与“16景峰01”的所有债券持有人就展期方案达成一致,后续将按照相关协议的约定进行债券本息的兑付。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简称“摩根士丹利证券”或“受托管理人”)是“16景峰01”的受托管理人。
2023年11月18日,发行人披露《关于收到启动预重整及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司收到《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通知书》【(2023)鲁0681破申(预)3号之二】、《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决定书》【(2023)鲁0681破申(预)3号】,法院同意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景峰医药破产重整清算组为临时管理人。该等事项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提示投资人关注发行人披露的该公告以及摩根士丹利证券披露的《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全面了解相关信息和风险。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规定,摩根士丹利证券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决定召开“16景峰01”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简称“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
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将以非现场会议方式召开。除本通知另有规定外,《募集说明书》中的定义与解释均适用于本通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23年12月6日(星期三)11:00时
2、会议召集人: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3、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姜维平(电话:86-21-20336003)
4、会议主持人: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代表
5、会议召开方式:会议采取非现场会议的方式,债券持有人通过电话通讯方式非现场参会,电话会议的拨入号码在参会登记确认之后另行通知。
6、投票方式:记名方式投票
7、债权登记日:有权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权登记日为2023年12月5日
8、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授权和委托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及其指定律师参与发行人预重整程序、后续破产程序及相关费用安排的议案》
(议案全文见附件四)
9、会议议事流程:
(1)发行人对企业情况的介绍;
(2)听取债券持有人的意见或建议(至多不超过10人次发言,每人次不超过3分钟);
(3)由主持人介绍会议议案;
(4)进行投票表决;
(5)会议结束。
二、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16景峰01”债券持有人均可出席。债券持有人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债券持有人,每个债券持有人仅能委托一名代理人。
2、债券受托管理人。
3、发行人委派的人员。
4、其他重要相关方。
5、见证律师。
三、非现场会议参会方式
1、登记时间:本通知发布日至2023年12月5日17:00;
2、登记方法:参会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将本通知所附的参会回执(参见附件一)及证明文件复印件(要求见下文),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至以下受托管理人指定地址(邮寄方式以联系人签收时间为准;传真方式以联系人收到传真件的时间为准;电子邮件方式以联系人收到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
联系地址:上海市自由贸易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75楼
联系人:姜维平/汪彦婷
邮编:200120
电话:86-21-2033 6003/6241
传真:86-21-2033 6040
邮箱:msscbtd@morganstanley.com.cn
3、证明文件:
参加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应在提交参会回执时附上以下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且,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参会登记的债券持有人还应不晚于2023年12月5日17:00
将上述文件原件邮寄至受托管理人指定地址:
(1)债券持有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邮寄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债券持有证明文件,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邮寄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债券持有证明文件。
(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邮寄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二)、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债券持有证明文件。
(3)如债券持有人是证券投资产品的,资产管理人应在其出具的所有文件中注明证券投资产品名称。
4、临时议案:
发行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百分之十(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提出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人需于2023年12月1日17:00前,将:(1)内容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临时提案原件;(2)附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债券持有证明文件原件,同时邮寄至以下指定地址(以联系人签收时间为准):
联系地址:上海市自由贸易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75楼
联系人:姜维平/汪彦婷
邮编:200120
电话:86-21-2033 6003/6241
受托管理人将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一(1)个交易日前对有效的临时提案发出补充通知。2023年12月1日17:00以后提交的临时议案或未附有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持仓证明文件的临时议案均无效。
四、表决程序和效力
1、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以每一张未偿还的本期债券为一表决权,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每位持有人投票仅代表其所持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16景峰01”份额相对应的票数。
2、发行人、担保人(如有)、持有发行人百分之十(10%)以上股份的发行人股东或发行人、担保人(如有)及持有发行人百分之十(10%)以上股份的发行人股东的关联方持有的本期债券无表决权。
3、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须经代表未偿还的本期债券多于二分之一(1/2)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能有效。但对于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宣布所有未偿还的本期债券本金和相应利息立即到期、免除或减少发行人在本期债券项下的义务或本期债券担保人对本期债券的保证义务(如适用)的决议以及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决议,须经代表未偿还的本期债券三分之二(2/3)以上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能生效。
4、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5、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三)。债券持有人应于2023年12月6日12:00前将表决文件原件(附件三)邮寄至以下指定地址(以联系人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表决文件原件的已办理出席登记的债券持有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将计为“弃权”。
联系地址:上海市自由贸易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75楼
联系人:姜维平/汪彦婷
邮编:200120电话:86-21-2033 6003/6241
6、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对生效日期另有明确规定的决议除外。
7、摩根士丹利证券将在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次一交易日披露会议决议公告。
五、其他事项
(一)补充通知
本通知内容若有变更,会议召集人摩根士丹利证券将以公告方式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一(1)个交易日前发出补充通知。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将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媒体上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二)特别说明
1、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可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发行人预重整及后续破产程序,也可以在本通知所列《关于授权和委托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及其指定律师参与发行人预重整程序、后续破产程序及相关费用安排的议案》表决通过后,按照该议案的规定授权摩根士丹利证券及其指定律师参与发行人预重整及后续破产程序。
2、为加快债权申报和参与预重整及后续破产程序的进程,后续债权申报和参与预重整及破产程序的进展将主要以公告方式披露,除非遇到特殊情况,摩根士丹利证券将不另行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
3、为便利债券持有人参与发行人的预重整及后续破产程序,如上述议案未获通过,而部分债券持有人又确需授权和委托摩根士丹利证券及其指定律师参与发行人预重整及后续破产程序的(债券持有人对摩根士丹利证券及其指定律师的授权为特别授权,具体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由摩根士丹利证券指定),在部分债券持有人同意负担参与预重整及后续破产程序的律师费、差旅费等费用的情况下,受托管理人可以接受债券持有人单独授予的委托代理权,受托参与发行人的预重
整及后续破产程序,并根据各债券持有人的授权行使相应权利。
4、债券持有人选择自行独立参与发行人预重整及后续破产程序的,摩根士丹利证券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债权申报和债权人会议的相关进展,并按照管理人的相关要求进行债权申报并参与预重整及后续破产程序。如债券持有人选择自行申报债权,但未能及时申报债权或逾期申报债权的,由此导致的法律后果由该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
5、如本通知所列《关于授权和委托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及其指定律师参与发行人预重整程序、后续破产程序及相关费用安排的议案》表决通过,摩根士丹利证券及其指定律师参与发行人预重整及后续破产程序的具体方式,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与管理人的后续沟通确定。
特此通知。
(以下无正文)
附件一:
参会回执
兹确认本人/本单位或本人/本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将非现场参加“16景峰01”(证券代码:112468.SZ)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本期债券持有人(签署):
如债券持有人是证券投资产品的,请资产管理人同时注明证券投资产品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本期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持有本期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100元为一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公章):
二〇二三年 月 日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非现场参加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景峰医药”)“16景峰01”(证券代码:112468.SZ)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单位/本人对“16景峰01”(证券代码:112468.SZ)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议题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如下: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授权和委托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及其指定律师参与发行人预重整程序、后续破产程序及相关费用安排的议案 |
注:
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2、委托人不做具体指示的,视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面额为人民币100元的债券张数:
委托人的证券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二〇二三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之日止。
附件三:
“16景峰01”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适用于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
债券持有人名称: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授权和委托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及其指定律师参与发行人预重整程序、后续破产程序及相关费用安排的议案 |
债券持有人签字或代理人签字:
债券持有人持有债券张数: 证券账户:
债券持有人在本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表明债券持有人承诺其并非持有发行人百分之十(10%)以上股份的发行人股东或发行人、担保人(如有)及持有发行人百分之十(10%)以上股份的发行人股东的关联方,债券持有人所持有的债券有表决权,否则将承担因参加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年 月 日说明:
1、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债券持有人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3、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16景峰01”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适用于债券持有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债券持有人名称: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授权和委托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及其指定律师参与发行人预重整程序、后续破产程序及相关费用安排的议案 |
债券持有人公章或代理人签字:
持有债券张数: 证券账户:
债券持有人在本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表明债券持有人承诺其并非持有发行人百分之十(10%)以上股份的发行人股东或发行人、担保人(如有)及持有发行人百分之十(10%)以上股份的发行人股东的关联方,债券持有人所持有的债券有表决权,否则将承担因参加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年 月 日
说明:
1、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债券持有人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3、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附件四:
议案一:
“16景峰01”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关于授权和委托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及其指定律师参
与发行人预重整程序、后续破产程序及相关费用安排的议案
各位“16景峰01”债券持有人: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景峰医药”、“发行人”或“公司”)于2016年10月27日发行了总额为8亿元的“16景峰01”,发行时票面利率为3.78%,期限为5年,到期日为2021年10月27日,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发行人选择上调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至7.50%。2019年7月22日,“16景峰01”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修改债券期限条款的议案》,本期债券在第4年末增加一次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权。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4年末选择不上调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第5年的票面利率为7.50%。“16景峰01”的起息日为2016年10月27日,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2023年11月18日,发行人披露《关于收到启动预重整及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司收到《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通知书》【(2023)鲁0681破申(预)3号之二】、《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决定书》【(2023)鲁0681破申(预)3号】,法院同意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景峰医药破产重整清算组为临时管理人。为维护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简称“摩根士丹利证券”或“受托管理人”)依据《公司债
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与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规定,决定召开“16景峰01”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简称“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特提请全体债券持有人同意:
授权和委托摩根士丹利证券及其聘请的律师代表债券持有人参与发行人预重整及后续破产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代为申报债权、代为参加债权人会议,代为就预重整方案、财产管理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破产重整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表决、代为发表意见等其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需要由债权人行使权利的事项。摩根士丹利证券代表债券持有人参与预重整及后续破产程序的,将在合理律师费用范围内聘请代理律师,所发生的律师费及其他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费用由摩根士丹利证券及其指定律师所代表的债券持有人负担,并在费用发生前支付至指定账户,摩根士丹利证券将不予垫付(具体费用及相关支付方式将另行通知)。为免疑义,当且仅当债券持有人及时向摩根士丹利证券及其指定律师出具了债权申报材料并足额预缴律师费后,摩根士丹利证券及其指定律师才能有效代表该债券持有人申报债权并参与发行人预重整及后续破产程序。因部分债券持有人未能及时、足额支付上述费用,导致摩根士丹利证券及其指定律师不能代表该部分债券持有人及时申报债权并参与发行人预重整及后续破产程序的风险与责任由该部分债券持有人承担。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债券持有人对摩根士丹利证券及其聘请的律师的授权和委托,不影响部分债券持有人以自身名义参与发行人的预重整及后续破产程序。如果该部分债券持有人选择以自身名义参与发
行人的预重整及后续破产程序的,摩根士丹利证券及其指定律师在代为申报债权并参与发行人预重整、后续破产程序时应扣除该部分债券持有人持有的本期债券数量,摩根士丹利证券及其指定律师在委托代理范围内的代理行为,对摩根士丹利证券及其指定律师所代表的债券持有人发生法律效力,该等债券持有人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上议案,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