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峰医药: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2-07  景峰医药(000908)公司公告

债券代码:112468.SZ 债券简称:16景峰01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

根据《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约定,受托管理人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根士丹利证券”或“受托管理人”)召集的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6景峰01”或“本期债券”)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了相关议案,形成了会议决议。现公告如下:

一、债券基本信息

发行人: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峰医药”)。

债券名称: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16景峰01。

债券代码:112468.SZ。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8亿元。

债券品种和期限:2019年7月22日,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修改债券期限条款的议案》,本期债券期限由原《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规定的“本期债券的期限5年,为固定利率品种。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权”变更为“本期债券的期限5年,为固定利率品种。附第3年末及第4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权”。

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利率为3.78%,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选择上调债券票面利率至7.50%;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4年末,发行人选择不上调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第5年的票面利率为7.50%。还本付息的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原兑付日为2021年10月27日。若投资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10月2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发行人已与债券持有人签署分期兑付协议及补充协议,后续应根据分期兑付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约定按期兑付。

最新信用评级:2023年6月28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3】跟踪1898号),将景峰医药的主体信用等级由CCC调降至CC,评级展望为负面;将“16景峰01”的信用等级由CCC调降至CC。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2、会议时间:2023年12月6日(星期三)11:00。

3、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以通讯方式召开非现场会议,记名方式投票。

4、债权登记日:有权参加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权登记日为2023年12月4日。

5、参会登记时间: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2月5日17:00。

三、会议参会情况

参加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本期债券持有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共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本期未偿还债券共3,876,832张,占本期未偿还债券总张数的100.00%。此外,发行人委派的人员、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见证律师也参加了会议。

四、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了《关于召开“16景峰01”(证券代码:112468.SZ)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所列明的一项议案,具体如下:

议案一:关于授权和委托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及其指定律师参

与发行人预重整程序、后续破产程序及相关费用安排的议案。

上述审议事项详细内容见《关于召开“16景峰01”(证券代码:112468.SZ)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每一张未偿还的本期债券为一表决权)。

表决结果为:

对议案一《关于授权和委托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及其指定律师参与发行人预重整程序、后续破产程序及相关费用安排的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0张,反对3,876,832张,弃权0张,同意票数占本期有表决权的未偿还债券张数0.00%,议案未通过。

五、律师见证

见证律师认为: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备相应资格,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具体内容详见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之盖章页)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