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景峰: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8-02  *ST景峰(00090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景峰 公告编号:2024-069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2024年7月2日,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峰医药”、“上市公司”或“公司”)收到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以下简称“常德中院”或“法院”)送达的《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4)湘07破申7号】,常德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法院受理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2、2024年7月30日,公司收到《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4)

湘07破申7号之一】,法院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法院指定公司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2024年8月1日,临时管理人就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发出债权申报事项说明。

3、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如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

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继续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

作。后续若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

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临时管理人组织开展公司预重整相关工作,现向公司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说明,请各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债权申报期限及内容

债权人应于2024年8月31日之前(含当日)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金额、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属于连带债权、是否超过诉讼时效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详见《债权申报事项说明》)。未在景峰医药预重整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可在常德中院裁定受理景峰医药重整后,在正式重整程序内继续申报债权。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用邮寄申报或现场申报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为提高工作效率,建议债权人尽可能采用邮寄申报方式,也可通过电子邮件先行提交债权申报材料,后续再以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纸质件,临时管理人将优先审查通过邮寄申报方式申报的债权。若债权人须赴现场申报债权的,请提前电话联系临时管理人就申报事宜进行沟通,临时管理人的联系方式具体如下:

地址: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木桥街道双岗社区桃林路661号双创大厦17楼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收件人:张律师、孙律师

电话:18301563820/15115668212

电子邮箱:hnjfyyglr@163.com

为规范债权人申报程序、统一申报格式,债权人可以通过查询全国企业破产案件信息网上的《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公告》(网址:

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yczgg/ggxq?yczgg=784CADD378136BE2CD2F319BB3D9F20C)获取【债权申报事项说明及其附件】,了解债权申报材料要求,获取债权申报材料模板。

三、特别说明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目前常德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常德中院是否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将由常德中院依法审查决定。如后续常德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为便于预重整工作与后续重整程序中债权申报工作的衔接、减少重复申报债权的流程,各债权人在景峰医药预重整债权申报期间内已经申报债权的,相关债权在正式重整程序中可以不必另行申报,对于申报利息的债权,临时管理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追加计算利息至重整申请受理之日(不含当日),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编制债权表提交给公司核对、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人对景峰医药享有的债权金额及债权性质最终以常德中院裁定确认为准。景峰医药预重整期间是否召开债权人会议将视本案实际情况另行决定和通知。

四、风险提示

1、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2、公司股票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公司预计2024年上半年净利润为负值

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57),预计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亏损1,500万元至2,500万元,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修正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况。

鉴于公司重整事项的受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请投资者理性投资,充分关注二级市场有关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