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景峰:关于开展融资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景峰 公告编号:2024-112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融资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事项情况: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景峰医药”)全资子公司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景峰”)作为承租人,以上海景峰名下的设备设施作为租赁物与上海诗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诗薇”)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为680万元,融资租赁期限为1年,融资利率为6.00%。
2、关联关系说明:本次交易对方上海诗薇为公司关联方石药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海诗薇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交易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资产结构,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景峰作为承租人,以上海景峰以拥有的生产设备作为租赁物与上海诗薇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合计人民币680万元,融资租赁期限为1年,融资利率为6.00%。
本次交易对方上海诗薇为公司关联方石药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海诗薇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杨栋先生、马学红女士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交易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诗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枫林路380号10楼1003-3室
法定代表人:孙聚民
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3U9L4H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4年6月24日
营业期限:2014年6月24日至2044年6月23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融资租赁业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中国诗薇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诗薇”)持有上海诗薇100%股权,出资额为60,000万元。石药集团持有中国诗薇100%股权,石药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蔡东晨先生。
上海诗薇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75,026.50 | 74,043.24 | 73,499.96 |
净资产 | 74,458.51 | 73,887.80 | 72,884.80 |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营业收入 | 952.31 | 1,396.50 | 601.27 |
净利润 | 570.71 | 1,003.00 | 220.99 |
与本公司关系:2024年8月25日,石药集团中选为公司预重整事项的重整投资人。同时,公司现任董事及总裁杨栋先生于本公告披露日前12个月内曾经担任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现任董事及财务负责人马学红女士于本公告披露日前12个月内曾经担任石药集团河北中诚医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基于前述情形,公司认定石药集团为关联方,上海诗薇为石药集团全资子公司,因此上海诗薇为公司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上海诗薇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上海诗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上海景峰与上海诗薇签订《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及相关订单,关联交易涉及的租赁利率及手续费率参照市场平均价格水平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出租人):上海诗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人):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
合同租赁物及租赁物的取得:
融资租赁方式为回租,由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乙方将其未设置抵押权、质押权和其他担保权益、不存在优先权、拥有完全所有权的租赁物转让给甲方,再由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回租式融资租赁中租赁物的出卖人为乙方。
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支付租赁物转让款后,甲方即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登记所有权的,乙方应先办理登记手续,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登记部门出具的所有权证书上载明的日期为甲方取得所有权的日期。
租赁物名称、数量、价格、生产厂家、转让总价等: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租赁物的所有权: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在租赁期内只享有使用权。
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盘活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促进公司平稳向前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具体交易内容及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交易外,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石药集团及其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296.80万元。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有效降低公司综合成本,促进公司平稳向前发展。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原则,交易价格的制定合法、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开展融资租赁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