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景峰: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5-04-25  *ST景峰(00090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景峰 公告编号:2025-029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增加或减少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4日(星期四)15:0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9:15-15:00。

2、召开地点: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木桥街道双岗社区桃林路661号双创大厦18楼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代理董事长张莉女士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的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31人,代表股份314,426,7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73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27,643,3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08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24人,代表股份186,783,4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308%。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13,962,6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7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24人,代表股份200,746,1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2.8179%。

8、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情况如下:

1、《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3,349,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73%;

反对843,2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82%;

弃权23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5%。

表决结果:纪纲先生当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2、《关于子公司增资暨公司放弃权利的关联交易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3,066,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73%;

反对1,081,6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40%;

弃权27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385,5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22%;

反对1,081,6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88%;

弃权27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9%。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3,239,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23%;

反对948,2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16%;

弃权23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558,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84%;

反对948,2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24%;

弃权23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3%。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法律意见书摘要

公司委托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委派占荔荔律师、李诗梦律师现场见证股东大会并出具了经该所负责人占荔荔确认的《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