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景峰: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增加或减少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5 月21 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5 月21 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时间为2026 年5 月21 日9:15-15:00。
2、召开地点: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木桥街道双岗社区桃林路661 号双创大厦18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张翊维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7、会议的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88 人,代表股份712,649,491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40.501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 人,代表股份656,438,73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7.307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83 人,代表股份56,210,7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3.194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86 人,代表股份121,486,164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0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 人,代表股份65,275,405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9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83 人,代表股份56,210,759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1946%。
8、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拟任董事候选人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情况如下:
1、《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706,162,4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97%;
反对6,208,0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11%;
弃权27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1%。
2、《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705,245,1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610%;
反对7,175,3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69%;
弃权22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1%。
同意114,081,8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052%;
反对7,175,3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063%;
弃权22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5%。
3、《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同意703,179,0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711%;
反对9,353,3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25%;
弃权11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4%。
4、《关于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
同意702,567,4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53%;
反对9,443,1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51%;
弃权63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7%。
同意111,404,1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7011%;
反对9,443,1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730%;
弃权63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59%。
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706,621,7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42%;
反对5,757,4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79%;
弃权270,2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9%。
同意115,458,4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384%;
反对5,757,4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392%;
弃权270,2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5%。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6、《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706,676,1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18%;
反对5,786,0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19%;
弃权187,2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3%。
同意115,512,8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831%;
反对5,786,0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627%;
弃权187,2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1%。
表决结果:通过,刘丰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706,846,1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57%;
反对5,616,0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80%;
弃权187,2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3%。
同意115,682,8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231%;
反对5,616,0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228%;
弃权187,2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1%。
表决结果:通过,冀志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706,911,8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49%;
反对5,553,3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93%;
弃权18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9%。
同意115,748,5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771%;
反对5,553,3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712%;
弃权18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7%。
9、《关于补选郭策先生为景峰医药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706,593,4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02%;
反对5,866,5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32%;
弃权189,4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6%。
同意115,430,1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151%;
反对5,866,5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290%;
弃权189,47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0%。
表决结果:通过,郭策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作了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法律意见书摘要
公司委托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 委派韩旭律师、黄夏蕊律师现场见证股东会并出具了经该所负责人占荔荔确认的 《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关于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股东 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 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会决议;
2、《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关于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 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