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源科技: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核查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28  数源科技(000909)公司公告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作为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源科技”) 非公开发行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数源科技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66号文核准,数源科技于2016年12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835.2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14.81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18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467.84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6,712.1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6年12月2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6]486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前期用于实施“汽车(含新能源汽车)智能终端及城市交通信息化平台项目”和“智慧社区建筑楼宇智能化项目”。为进一步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并结合市场需求,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2016年募集资金的剩余部分变更用于“5G应用技术创新研发制造项目”和“5G产业先导园提升改造和研发制造中心建设项目”。“5G应用技术创新研发制造项目”和“5G产业先导园提升改造和研发制造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实施期为2021年01月至2022年12月,拟使用募集资金1.63亿元,其余为自筹。

截至2022年12月31日,“5G应用技术创新研发制造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3,206.73万元,投资进度为50.90%,剩余金额为3,093.27万元(不含利息);“5G产业先导园提升改造和研发制造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1,081.51万元,投资进度为10.82%,剩余金额为8,918.49万元(不含利息)。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一)调整的原因

因受国内外经济、市场需求、行业发展等多方因素影响,上述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有所延缓。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前提下,拟对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调整,以充分发挥募投项目资金效益,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具备持续稳定的运行与竞争能力。

(二)调整的具体情况

根据变更后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与投入情况,同时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内外部环境等因素,在项目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现拟延长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后投资项目的实施期限,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调整前调整后
5G应用技术创新研发制造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5G产业先导园提升改造和研发制造中心建设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

四、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主要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自身发展战略而作出的审慎决策,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实施主体、投资方向均未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本次调整后,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

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五、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审议程序和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实施进度变化,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实施主体、投资方向均保持不变,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同时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调整项目进度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事项无异议。

七、结论意见

平安证券经核查后认为:数源科技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2022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的情况一致,募集资金的使用均履行了相应的批准程序,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此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赵 宏

邹文琦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