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数源: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数源科技”或“公司”)非公开发行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66号文核准,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6年12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A股)1,835.2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81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18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467.84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6,712.1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6年12月29日出具了 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6]4861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本次募集资金前期用于实施(“汽车( 含新能源汽车)智能终端及城市交通信息化平台项目”和“智慧社区建筑楼宇智能化项目”。为进一步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并结合市场需求,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2016年募集资金的剩余部分1.63亿元变更用于“5G应用技术创新研发制造项目”和“5G产业先导园提升改造和研发制造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后,(“5G应用技术创新研发制造项目”项目实
施主体为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易和网络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易和网络”);“5G产业先导园提升改造和研发制造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数源科技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创新发展公司”)。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5月22日,公司对变更后的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544.03万元,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12,114.75万元 包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1,755.97万元以及银行利息收益扣除手续费等支出的净额358.78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万元) | 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万元)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万元) |
1 | 5G应用技术创新研发制造项目 | 数源科技 | 5,000.00 | 2,662.15 | 2,433.02 含利息95.17) |
易和网络 | 1,300.00 | 798.77 | 525.13 含利息23.90) | ||
2 | 5G产业先导园提升改造和研发制造中心建设项目 | 创新发展公司 | 10,000.00 | 1,083.11 | 9,156.60 含利息239.71) |
合计 | 16,300.00 | 4,544.03 | 12,114.75 |
三、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其中拟使用全资子公司创新发展公司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 含部分利息),拟使用公司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按时将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及时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分批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若募投项目建设加速,导致本次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留存的募集资金无法满足募投项目建设需求,则公司须将该部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满足募投项目资金使用需求。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公司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数源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同意数源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赵 宏
邹文琦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