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数源: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09 证券简称:ST数源 公告编号:2023-064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26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星期一)9:15-15:00。
2、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一号11号楼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丁毅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19日。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203,099,159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44.75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99,734,8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011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3,364,2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741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5,616,5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3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252,2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96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3,364,2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413%。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等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东部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调整的议案》,该议案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大会表决。
关联股东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数源软件园有限公司、苏州汉润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所持的200,222,002股股份,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7,1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7,1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诚园置业有限公司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股份的议案》,该议案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大会表决。关联股东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数源软件园有限公司所持的197,482,626股股份,已按规定回避表决。总表决情况:
同意5,616,5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16,5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大会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3,099,1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616,5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由
公司董事会提请大会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547,2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83%;反对551,9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64,6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1736%;反对551,9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邀请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会议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承办律师为于野、卢文婷律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