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数源: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我们认为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
经审阅王直民先生的个人履历,我们认为其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需的能力,能够胜任相应岗位职责的要求。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王直民先生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其筹措资金,开展业务,提升经营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所审议的对外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本次被担保对象担保风险可控,同意本次对外提供担保事项,同时要求公司在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董事会决议实施,控制风险。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谢雅芳 金鹰2023年8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