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的
问询函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 158 号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对你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到如下事项:
1、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你公司2022年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包括:一是你公司2022年度开展商品贸易形成大额应收款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相关应收款项余额为46,248.07万元,截至报告日,上述应收款项有38,534.82万元尚未收回,其中37,316.58万元已逾期,你公司无法充分证实上述交易的商业合理性;二是你公司无法就2022年度开具服务费等内容的发票金额中的6,479.59万元证实相关交易的商业合理性。
你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披露《关于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专项
核查报告》,浙江中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年审机构”)认为你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事项已经基本消除。年审机构对你公司2023年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涉及的事项为,2023年度你公司应收数源久融技术有限公司余额12,715.78万元,应收浙江久融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余额3,800.81万元,年审机构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定上述款项的性质。截止审计报告日前,你公司已收回246.81万元并取得上述两家单位的承诺函,承诺于2024年6月30日前结清上述货款,以此保障你公司债权。
(1)请你公司说明上述应收数源久融技术有限公司、浙江久融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款项的形成原因和款项性质,年审机构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定上述款项性质的原因,你公司是否存在不配合审计的情形。
(2)请年审机构说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定上述款项性质的原因,结合已执行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详细说明认定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所涉非标事项已基本消除的合规性及合理性,以及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合规性及合理性。
2、年报显示,2023年度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73亿元,同比上升14.5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
称“净利润”)-3.19亿元,同比上升11.7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3.20亿元,同比下降9.70%。请你公司:
(1)结合行业特点、公司业务开展情况、产品类别、收入和成本构成、费用等因素,说明你公司2023年扣非后净利润大幅下降的原因。
(2)2023年第一至四季度,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2.28亿元、2.73亿元、0.87亿元、0.84亿元,净利润分别为
0.14亿元、0.28亿元、-0.52亿元、-3.08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28亿元、0.56亿元、-0.01亿元、-10.50亿元。请你公司结合各季度业务开展情况、主要产品类别、主要产品毛利率及你公司收入确认、成本费用归集过程等,说明各季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现金流变动趋势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同时结合经营情况,说明你公司利润实现是否具有季节性特征。
请年审机构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3、年报显示,报告期内你公司对前五名客户销售金额合计
3.78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56.21%,较上年同期上升6.17个百分点;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0.35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20.83%,较上年同期下降20.91个百分点。请你公司:
(1)结合主营业务销售模式,说明销售集中度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对个别客户存在重大依赖,销售集中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
(2)按主营业务销售模式,分别说明各销售模式下前五大客户/供应商的具体情况、合作年限、关联关系、销售金额、提供产品或服务内容,是否较上年发生较大变化,如是,请说明相关客户/供应商变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年审机构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4、本报告期末,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2.62亿元,短期借款余额为10.07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为2.03亿元。请你公司结合营运资本需求、在手可动用货币资金、资金受限情况、变现能力、现金流量状况、偿债能力指标等,说明公司短期偿债能力,是否存在流动性敞口,以及拟采取的应对或防范风险的措施。
请年审机构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5、年报显示,本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5.89亿元,其中,开发产品的账面余额为5.57亿元,占存货余额的比例为94.54%。本报告期,开发产品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金额为
0.58亿元。请你公司:
(1)说明本报告期计提资产减值涉及的具体项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处城市、项目业态、开发建设状态、存货账面余额、报告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余额等,并结合相关项目实际销售价格、所在地区市场情况、周边竞品价格等,说明报告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2)结合上述问题(1),详细说明主要项目存货期末可变
现净值的确认依据及主要测算过程,重要假设及关键参数的选取标准及依据,与2022年相比是否存在较大变化,如是,请说明主要原因及合理性。
请年审机构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6、本报告期,你公司针对联营企业苏州市平江新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印象西湖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象西湖”)、黑龙江新绿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0.15亿元、1.02亿元、0.17亿元。
请你公司结合联营企业近3年经营情况、减值迹象发生时点、过往年度减值测试及计提情况,说明本次针对联营企业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补充披露减值测试具体过程。请年审机构说明针对长期股权投资减值事项执行的审计程序,并对计提减值金额的合理性发表明确意见。
7、年报显示,本报告期末你公司对印象西湖的长期应收款余额为4,728.50万元,你公司未发现长期应收款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坏账准备。你公司2023年12月30日发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暨提起诉讼的公告》显示,印象西湖自2023年10月1日起未按期支付借款利息。请你公司结合印象西湖的履约能力及还款意愿等,说明是否存在长期应收款坏账计提不充分的情形。请年审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8、本报告期,你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收益为-0.95亿元,以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请你公司说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具体情况、取得时间、成本等,并结合估值方法、市场可比公司相关情况等,说明划分为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且发生较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原因及合理性。
9、年报显示,本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应收款--往来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转入的余额分别为1.13亿元、
2.28亿元。你公司对温州市景都冠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都冠荣”)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为6,810.76万元,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923.89万元。请你公司:
(1)说明其他应收款--往来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转入的性质、具体内容,交易对方,交易对方是否与你公司、你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有关联关系,相关款项是否构成对外财务资助或者对你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否履行恰当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2)年报显示,景都冠荣因三方股东就未来项目方向未达成一致共识,较大可能停止项目投资建设,前期缴纳的宗地定金11,080万元按合同约定存在不予退还的可能,本年度按权益法确认对其投资收益-7,133.89万元。请你公司结合相关事项,说明对景都冠荣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及合理性,相关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
请年审机构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10、年报“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部分显示,你公司报
告期确认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956.73万元,同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扣除资金占用费收入893.69万元。请你公司:
(1)说明资金占用费的形成原因、相关交易性质、交易对方以及其与你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是否构成对外财务资助或对你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结合资金占用费的性质及相关会计处理,说明资金占用费确认为收入、非经常性损益的原因及合规性,并详细说明确认依据。
请年审机构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11、年报显示,杭州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公司”)2023年3月23日收到浙江龙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鼎公司”)民事起诉状,2024年2月8日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3)浙04民初8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显示,中兴公司对印象西湖返还龙鼎公司10,000万元定金及定金利息1,564.44万元按49%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即中兴公司按持股比例担保余额5,698.08万元。该判决目前仍在上诉期,尚未生效。本报告期末,你公司未对上述案件计提预计负债。请你公司说明对上述案件的会计处理,你公司未计提预计负债的具体判断依据及充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请年审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4年5月30日前
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