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数源: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5-01-10  ST数源(00090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909 证券简称:ST数源 公告编号:2025-001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9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9日(星期四)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9日(星期四)9:15-15:00。

2、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659号数源科技大厦四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丁毅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股权登记日:2025年1月3日。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49人,代表股份

196,505,98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893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86,461,9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599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3人,代表股份10,044,0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47%。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监事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等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大会表决。

关联股东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数源园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持的181,368,271股股份,在以下1.01、1.03、

1.05、1.07项子议案表决中,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1.01 预计与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交易,销售产品、商品等100万元。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48,4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0954%;反对3,762,2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536%;弃权2,12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5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48,4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0954%;反对3,762,2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536%;弃权2,12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510%。

表决结果:通过

1.02 预计与硕格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交易,销售产品、商品等100万元。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580,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844%;反对3,762,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45%;弃权2,16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1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11,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8536%;反对3,762,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523%;弃权2,16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941%。

表决结果:通过

1.03 预计与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交易,采购产品、商品等100万元。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45,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4180%;反对3,856,8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781%;弃权2,13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45,9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4180%;反对3,856,8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781%;弃权2,13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039%。

表决结果:通过

1.04 预计与硕格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交易,采购产品、商品等200万元。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620,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049%;反对3,693,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94%;弃权

2,19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52,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1199%;反对3,693,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964%;弃权2,19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837%。

表决结果:通过

1.05 预计与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交易,提供劳务/服务、租出等2,000万元。总表决情况:

同意9,240,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0452%;反对3,769,8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038%;弃权2,12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5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40,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0452%;反对3,769,8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038%;弃权2,12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510%。

表决结果:通过

1.06 预计与硕格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交易,提供劳务/服务、租出等2,000万元。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622,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062%;反对3,755,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09%;弃权2,12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8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54,6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1364%;反对3,755,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060%;弃权2,12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576%。

表决结果:通过

1.07 预计与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交易,接受劳务/服务、租入等700万元。总表决情况:

同意9,262,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1912%;反对3,746,7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512%;弃权2,12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5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62,9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1912%;反对3,746,7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512%;弃权2,12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576%。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大会表决。

关联股东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数源园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持的181,368,271股股份,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9,243,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0614%;反对5,884,0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699%;弃权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68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43,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0614%;反对5,884,0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699%;弃权1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7%。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邀请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会议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承办律师为于野、卢文婷律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