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圣象: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钢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持有本公司股份36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66%)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钢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6%)。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收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钢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职务 | 持股数量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陈钢 | 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 | 360,000股 | 0.066%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股权激励授予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6%);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注: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
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陈钢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陈钢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承诺。
(三)陈钢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陈钢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陈钢先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