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圣象: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钢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钢先生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6%)。
2024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陈钢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陈钢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6%。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股份来源 |
陈钢 | 集中竞价 交易 | 2024年12月31日 | 7.95 | 90,000 | 0.016% | 股权激励 授予股份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
陈钢 | 合计持有股份 | 360,000 | 0.066% | 270,000 | 0.04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90,000 | 0.016% | 0 | 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70,000 | 0.049% | 270,000 | 0.049% |
注:上表合计数值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陈钢先生本次减持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数量,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钢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陈钢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陈钢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大亚圣象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