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糖业:独立董事2022年年度述职报告(许春明)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年度述职报告(离任)
----许春明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人因任期届满,2022年9月8日起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2022年度任期内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2022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2022年任职期间为1月1日至9月8日,现就2022年任职期间履职责任情况如下:本人应参加董事会次数5次,其中:现场出席2次,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3次,委托出席0次,没有缺席的情况;应出席股东大会3次,亲自出席会议3次,没有缺席的情况。
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报告期内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未提出异议,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独立开展工作及现场检查情况
1、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都能仔细审阅会议材料,详细了解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并与相关人员沟通,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议题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在公司做出各项决议时,不受上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
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能做出独立的判断。任职期内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作为独立董事,能够发挥专业优势,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及发展战略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本人2022年度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任职期内,本人对公司本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未提出异议,就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告、董事长辞职、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2月16日召开的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1)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专项核查意见
2、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1)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4)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5)关于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3、2022年6月1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1)关于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4、2022年8月15日就董事长辞职事项
(1)关于董事长辞职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2022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以上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公告。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积极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在落实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我通过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关注公司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督促公司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3)加强自身学习方面。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广西证监局举办的学习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证券监管部门下发的通知和规范性文件等的认识和理解,形成自觉加强保护股东利益的意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综述
2022年本人任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各项规定及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治理体系行之有效,能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本人已于2022年9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后离任。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许春明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