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农糖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立场判断,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的独立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的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梁戈夫 王彦沣
苏麟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