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天化: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认为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过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杨勇 谢洪燕 益智
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