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天化: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益智述职报告
作为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下简称“法律规定”)及要求,在2024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表决,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性情况
本人通过进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年度自查,确认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并已将自查情况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参会及审议表决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2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股东大会均按法律规定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12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会议6次,通讯会议6次,本人按时出席了全部会议。每次会议召开前,我认真审阅所有议案事项,提前做好充足准备,积极参与会议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每项议案发表明确表决意见。我对2024年度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也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或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三、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对公司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性以及是否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等情况予以重点关注,并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了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具体情况如下:
重点关注事项 | 审议并通过议案 | 是否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判断 | 是否存在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 |
关联 交易 | 1.《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关于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是 | 否 |
交易 | 《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是 | 否 |
内部控制报告 |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是 | 否 |
股份 回购 |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 是 | 否 |
提名或任免董事 | 1.《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八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2.《关于选举徐小平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是 | 否 |
职工 薪酬 | 《2023年度职工工资总额(含董监高薪酬)的议案》 | 是 | 否 |
利润 分配 |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是 | 否 |
四、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有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并结合个人专业特长,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审计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委员。
(一)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2024年1月4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发起《关于聘任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副总经理
的议案》,提名向朝阳先生、王积慧女士任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傅利才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陈懋金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2024年4月8日发起《关于提名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及《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八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提名廖廷君、傅利才、龚正英、陈茂竹、张宇、益智、向朝阳、王积慧等8名同志为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提名胡成明、汪伟、张琦3名同志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2024年6月12日发起《关于提请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及《关于提请选举公司第八届经理层人员的议案》,提名廖廷君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人选,提名傅利才先生为第八届总经理人选;提名王斌先生为第八届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人选;提名王晓华先生、郭春建先生、陈懋金先生为第八届副总经理人选;2024年8月30日发起《关于提名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徐小平先生为非独立董事人选,并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2024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6次,审议讨论12项议题。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2024年,本人共参加6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出席率100%。在参会履职过程中,本人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管理经验和从业资历,本着勤勉敬业的职业道德,分别对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财务报告、内控制度的实施、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等方面提供了专业意见和建设性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参考,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客观、公正和科学。
(三)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依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报告期内共召开3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我认真审核了拟提请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的《拟为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拟提请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的《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拟提请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
议审议的《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四川泸天化绿源醇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等资料,并就以上议案与其他成员一起发表了审核意见,同意将前述事项分别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到公司现场工作4次,现场工作期间,除对拟提请董事会审议的重要议案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外,还对厂区生产情况、证券事务工作开展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三会职能部门履职情况进行了了解,听取了汇报,同时提出四方面建议。
一是加强董事会职能部门建设。对有关工作开展存在的不足进行了提示并给出了改进建议,特别是希望加强董事会办公室履职能力建设,配齐配强合格的工作人员,确保董事会合规高效运行。
二是加强董事会决议执行监督。对董事会决议需要落实跟踪反馈机制,特别是对重大投资事项应当及时跟踪论证,出现风险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召开董事会会议研究解决方案。
三是应对主营产品价格下降。对公司主要产品尿素甲醇市场价格风险提出积极采取利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的方法对冲价格风险及其各种衍生风险,建议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四是积极布局纵向一体化战略。在公司战略方面,建议抢抓“一带一路”发展机遇,以宁夏和宁公司为基地,积极开拓中东及东南亚市场,为公司纵向一体化并购或以其他方式合作战略做好充分准备。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
(一)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
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二)重点关注定期报告及关联交易
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我们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各期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定期报告、特别是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就编制和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问题、特别是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以确保定期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经营状况,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另外,我和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对2024年度发生的担保、关联交易及日常关联交易反复讨论、认真审查,按规定做出决议并公告,有效规避了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发生。
(三)加强自身学习,提升履职能力
我们加强自身学习,强化对法律规定,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按时、认真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行的独立董事培训并获得了结业证书,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强化自觉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也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四)关于投资建设10万吨/年绿色精细化学品项目特别事项的意见
1.提出ESG理念。上市公司投资项目不仅关注经济效益,还要兼顾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治理方面的问题。
2.提出投资保障意见。一是应当支持公司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和发展空间。二是本项目投资的性质因公司自主推动、自主建设而对主导项目整体投资有益。三是本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具有如增加就业等方面的良好社会效益,应当进一步推动多重利益相关者通过本项目获益。四是确保投资获益是关键,应当选择合理方式建立项目风险补偿机制。五是应当合理进行项目估值。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25年5月,本人在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将满6年,感谢公司及董监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在剩余的任职期间,我将继续发扬诚信与勤勉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坚定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