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摩托:章程修订对照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73号)核准,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58,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4,6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447,169.79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7,152,830.21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58,000,000.00元,新增股份于2023年3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468,931,000股增加至 526,931,000股,注册资本由468,931,000元增加至526,931,000元。
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具体事宜的议案》,由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
公司于 2023年3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68,931,000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26,931,000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68,931,000股,均为普通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26,931,000股,均为普通股,无其他种类股份。 |
除上述修订外,其他内容无修订。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