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摩托: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股网  2024-10-24  钱江摩托(000913)公司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拟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因激励对象离职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后为基数,按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除上述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外,如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可转债转股、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变动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公司实施了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07,500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总股本由 526,778,500 股变更为526,671,000股。

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526,671,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80元(含税),送红股 0 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9月13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2024年9月13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公司实施了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07,500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总股本由 526,778,500 股变更为526,671,000股。

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

本526,671,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80元(含税),送红股 0 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3、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00股后的526,671,000.00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42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0.7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80000元;持股超过1年 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0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0月3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10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10月3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帐号股东名称
108*****062吉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8*****219吉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308*****559温岭钱江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403*****919潘津津
503*****164李晓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10 月23日至登记日:2024 年10月 3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如下:A 股现金分红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 A 股总股本×分配比例,即200,134,980元=526,671,000股×0.38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A股每股现金红利=A股现金分红总额 /A 股总股本=200,134,980元÷526,671,000股=0.38元/股,即A股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A股收盘价-0.38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对未来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温岭市经济开发区

咨询联系人:王海斌

咨询电话:0576-86192111

传真电话:0576-86139081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