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摩托: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15  钱江摩托(000913)公司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5 月14 日(星期四)下午 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5 月1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14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14 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温岭市东部新区湖海路1 号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 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志豪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57 人,代表股份251,191,507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47.717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 人,代表股份245,986,2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728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3 人,代表股 份5,205,2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8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55 人,代表股份5,220,11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991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 人,代表股份14,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53 人,代表 股份5,205,2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88%。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管出席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2 名见证律师列席 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提案,并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50,077,1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64%;反 对83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7%;弃权28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0%。

同意4,105,7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6518%;反对83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115%;弃权28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367%。

2、审议通过《2025 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250,092,3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24%;反 对79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68%;弃权30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07%。

同意4,120,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9430%;反对79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468%;弃权30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102%。

3、审议通过《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50,109,5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93%;反 对80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23%;弃权27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4%。

同意4,138,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2725%;反对80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112%;弃权27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164%。

4、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250,297,3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40%;反 对87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83%;弃权19,2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6%。

同意4,325,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8701%;反对87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7621%;弃权1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78%。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250,163,4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07%;反 对72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75%;弃权30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18%。

同意4,192,0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3050%;反对72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330%;弃权30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619%。

6、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 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249,453,8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82%;反 对1,72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60%;弃权1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8%。

同意3,482,4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7114%;反对1,72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0108%;弃权1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78%。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融资计划的议案》

同意250,040,1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16%;反 对87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95%;弃权27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9%。

同意4,068,7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9430%;反对87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8157%;弃权27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13%。

8、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同意250,129,7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73%;反 对76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3%;弃权29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4%。

同意4,158,3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6594%;反对76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893%;弃权29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512%。

9、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同意250,309,5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89%;反 对87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65%;弃权11,7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7%。

同意4,338,1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1038%;反对87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6721%;弃权1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4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李波律师、沈高妍律师现场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会决议;

2、本次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15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