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摩托: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股网  2026-05-20  钱江摩托(000913)公司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为:以公司总股本526,411,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6.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315,846,600.0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 转增股本。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6年5月14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情况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2026年5月14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为:以公司总股本526,411,000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315,846,600.0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分配预案公告至实 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 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00 股后的526,411,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0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投资者(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5.4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 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 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 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 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 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 2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 年5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

1 08***062 吉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 08***219 吉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3 08***559 温岭钱江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 月15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 2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对未来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关 注公司后续公告。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温岭市东部新区湖海路1号

咨询联系人:林慧梅

咨询电话:0576-86192111

传真电话:0576-86139081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