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特达因: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21  华特达因(000915)公司公告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 年5 月20 日下 午14:30;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5 月2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5 月20 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6 年5 月20 日09:15 至2026 年5 月20 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效平。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94 名,代表股 份71,881,6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6752%,其中出席 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 名,代表股份51,704,55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64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

东共286 名,代表股份20,177,0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105%。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以外的股东)共293 人,代表股份20,337,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8.6789%。

8.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会 议的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审议表决情况:

⑴总体表决情况:同意60,571,5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4.2656%;反对11,253,2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553%;弃权56,83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1%。

⑵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027,1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3873%;反对11,253,283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3332%;弃权 56,8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4%。

2.“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的审议表决情况:

⑴总体表决情况:同意71,812,2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4%;反对53,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1%;弃权16,1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4%。

⑵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0,267,8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87%;反对53,28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0%;弃权16,1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3%。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2025 年12 月31 日的总股本234,331,485 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0.00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审议表决情况:

⑴总体表决情况:同意60,606,3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4.3141%;反对11,253,4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556%;弃权21,83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4%。

⑵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061,9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5585%;反对11,253,483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3342%;弃权 21,8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3%。

4.“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的审议表决情况:

⑴总体表决情况:同意71,487,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23%;反对369,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36%;弃权24,5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1%。

⑵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9,943,6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642%;反对369,16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52%;弃权24,5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6%。

5.“关于聘请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⑴总体表决情况:同意59,573,8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2.8777%;反对12,277,9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808%;弃权29,83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5%。

⑵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029,5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4817%;反对12,277,958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3716%;弃权 29,8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7%。

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 年度公司财务 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费用为人民币49 万元。

6.“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的审议表决情况:

⑴总体表决情况:同意60,406,1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4.0355%;反对11,430,1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014%;弃权45,33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1%。

⑵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8,861,7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741%;反对11,430,183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2031%;弃权 45,3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9%。

7.“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⑴总体表决情况:同意58,846,7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1.8661%;反对12,991,1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730%;弃权43,73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8%。

⑵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302,3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9064%;反对12,991,183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8786%;弃权 43,7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0%。

8.“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⑴总体表决情况:同意58,893,5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1.9313%;反对12,963,1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341%;弃权24,93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7%。

⑵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349,1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365%;反对12,963,183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7409%;弃权 24,9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6%。

三、其他事项

会议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的宋祥潇、黄冬 青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 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会会议决议;

2、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21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