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广传媒: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莉萍)

查股网  2024-04-27  电广传媒(000917)公司公告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徐莉萍)

作为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六届独立董事,本人2023年度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会议各项议案,坚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兼职情况

本人徐莉萍,女,1966年出生,中国致公党党员,会计学博士,湖南大学教授、会计学博士生导师。曾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财务管理系主任;现任湖南大学企业并购研究中心主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2023 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出席公司的董事会及担任委员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不受公司大股东和其他与公司

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没有在公司或者其下属企业任职;本人也没有为公司或者其下属企业提供财务、审计等服务,没有从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者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以披露的其他报酬。本人在公司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时,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工作的独立性不受任何影响。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对本人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不存在不符合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徐莉萍9182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2023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审议后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审计委员会

2023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组织召开了4次会议,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定期报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进行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时间审议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2023-3-71.关于续聘会计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2023-4-26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关于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2023-8-21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2023-10-25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按照监管规定必须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与公司另外两名独立董事一起就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时间发表意见情况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3-2-161.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芒果文旅投资有限公司向参股公司湘潭芒果文旅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3-3-71.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2.关于聘任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2023-4-261.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以及2023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独立意见 5.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6.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3-5-111.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3-5-261.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韵洪传播科技(广州)有限公司3.72%的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3-8-11.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芒果文旅投资有限公司向参股 公司湘潭芒果文旅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3-8-211.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23年半年度)

对于上述议案,本人认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内控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侵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细内容已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通过会议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对年报审计时间安排、审计人员配备、风险判断、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充分沟通,督促年度审计工作的及时、高效完成,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的真实情况。在审计工作结束后认真阅读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对年审注册会计师完成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客观的评价。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在2023年度积极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现场参加股东大会、出席公司 2022 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参加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助力公司与广大投资者构建积极、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本人确保充足的履职时间,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多次对公司总部、达晨创投、芒果未来艺术中心等单位和项目进行了现场考察和实地调研。积极与公司董监高及相关人员沟通,了解公司战略发展、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了解掌握公司所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动态信息,并积极关注可能影响公司内部控制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充分利用个人在会计、审计方面的专业能力,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经营 提供合理化意见。

(七)其他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撑服务工作,切实保障独立

董事行使职权,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向本人详细讲解了公司的经营情况,提交了详细的会议文件,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202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5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韵洪传播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3.72%的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人对该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本人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

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对照公司现行的内控制度,对其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认为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财务报告、信息披露、关联交易、重大投资、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已经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经认真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资格,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地开展了审计工作,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此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5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任吴俊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本人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经审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吴俊女士个人简历、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料,认为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任职条件;公司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等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3年度,本人严格遵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基于自身专业优势对公司财务状况和重大决策部署等做出独立判断,为公司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积极学习法律、法规等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使公司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持续健康发展,增强盈利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独立董事:徐莉萍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