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凯城3: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18  *ST嘉凯(000918)公司公告

公告编号:2023-019证券代码:400193 证券简称:嘉凯城3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电子邮件投票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下午2:30电子邮件投票时间:2023年9月14日下午3:00至2023年9月15日下午3:00

2、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8日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虹桥路536号嘉凯城集团上海办公中心5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电子邮件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时守明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的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电子邮件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合计共6人,代表655,682,959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36.342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有2人,代表股份数539,460,859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9.9004%;通过电子邮件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16,222,1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4418%。

2、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聘请的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出席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表决方式:议案一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除议案一外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表决结果: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655,682,9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28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655,682,9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28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0股,

公告编号:2023-019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655,682,9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28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655,682,9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28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655,682,9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28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655,682,9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决权的0%。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28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股数655,682,9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28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文妮、吴泽乾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