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凯城3:诉讼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400193 证券简称:嘉凯城3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基本情况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披露了《关于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因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浙江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起诉嘉凯城集团嘉业有限公司及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讼金额为1,090.44万元。
二、诉讼进展情况
2024年5月23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2023)苏0404民初9263号《民事判决书》。具体案件进展情况如下:
原告:浙江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嘉凯城集团嘉业有限公司、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人:常州嘉业投资有限公司
诉讼机构: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案由: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案件进展:经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如下:
“一、被告嘉凯城集团嘉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浙江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9,306,937.69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期限自2023年11月29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浙江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76,95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81,95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嘉凯城集团嘉业有限公司承担。”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除已披露的诉讼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案件可能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有待于执行情况而定,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执行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2023)苏0404民初9263号《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