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凯城3:关于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及法院指定破产清算管理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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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及法院指定破产 清算管理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湖州 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6 年7 月28 日收到相关法律文书,浙江省湖州南 太湖新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湖州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 浙江六和(湖州)律师事务所担任湖州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的管 理人,祝晶为管理人负责人。具体如下:
(一)破产清算申请简述
1、申请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住所地: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凤凰街道龙溪北路288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30500MB1642304U
负责人:马晓燕
2、被申请人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湖州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地:浙江省湖州市太湖旅游度假区太湖丽景C 座1209 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0722752271T
法定代表人:蔡中
(二)法院作出裁定的时间及主要内容
1、决定时间:2026 年7 月16 日
2、浙江省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2026)浙0591 破申20 号《民事裁定
书》主要内容:
“申请人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以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 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本院申请对湖州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破 产清算,本院于2026 年6 月25 日立案审查,并通知了湖州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湖州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异议称,其对湖州嘉恒置业有限公司享 有约11 亿元的债权,资产足够覆盖对申请人的债务,尚未资不抵债。本院初步 查明,湖州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由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州南太湖新区 分局核准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2000 万元,股东为嘉凯城集团嘉业 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1.6667%)、苏州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8.3333%),注册地为浙江省湖州市太湖旅游度假区太湖丽景C 座1209 室。公 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建筑装饰材料,建筑五金的批发、 零售,酒店管理,住宿服务。湖州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行账户余额约2 万元。目前,已知涉及湖州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案件8 件,尚待执行标 的合计约500 万元及相应债务利息。截至2026 年5 月12 日,湖州嘉业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在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中尚有欠税8492 余万元 及滞纳金4036 余万元。另查明,湖州嘉恒置业有限公司于2025 年3 月17 日进 入破产程序,经向湖州嘉恒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了解,基本无得到受偿的可能性。
本院认为:湖州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 清偿全部债务,已经具备破产原因。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作 为债权人提出破产清算申请,其申请主体适格。湖州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核准登记,住所地在本院辖区,故本 院具有管辖权。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三 条、第七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受理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对湖州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三)法院指定管理人情况
1、管理人:指定浙江六和(湖州)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祝晶为管理人 负责人
2、浙江省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2026)浙0591 破17 号《决定书》主 要内容:
“2026 年7 月16 日,本院根据债权人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 分局的申请,裁定受理湖州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湖州市中 级人民法院以摇号方式选取本案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 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指定浙 江六和(湖州)律师事务所担任湖州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的管理 人,祝晶为管理人负责人。
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规定的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 员会的监督。管理人职责如下: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本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 (www.neeq.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渠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 大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