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拟将《关于拟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认为:上述议案的提请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事项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推进,以及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向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池州东升药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其建设和经营,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将《关于拟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请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此页无正文,系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广基 高燕萍 沈永建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