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药业: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10日,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陵药业”或“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44,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59,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详见2024年4月1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近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情况
账户名称 | 开户机构名称 | 账户 |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 | 32050259403600000059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现金管理投资的品种到期且无后续使用计划时及时注销上述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不会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委托理财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3、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目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运作规范,通过适度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产生一定的投资收益。本次现金管理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客户开户回单。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