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顿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6-27  沃顿科技(000920)公司公告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文件及会议资料,对以下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与中车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中车财务有限公司相关资质文件、《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我们认为,中车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资质合法有效,各项指标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签订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及共赢的原则,对公司与中车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内容、交易限额、合同期限等进行了约定,定价公允,在确保公司经营资金正常使用的基础上,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经审核中车财务有限公司相关资质文件、《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我们认为,中车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合法有效,各项指标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与其签订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及共赢的原则,对公司与其开展存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内容、交易限

额、合同期限等进行了约定,定价公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和资金使用需求,在确保公司经营资金正常使用的基础上,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相关议案审核、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与中车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事项。

二、《关于中车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关于中车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客观地反映了中车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中车财务有限公司经营正常,内控较为健全,与其开展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关于中车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客观地反映了中车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中车财务有限公司经营正常,内控较为健全,与其开展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相关议案审核、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中车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三、《关于与中车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关于与中车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中车财务有限公司的金融业务风险,保证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关于与中车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中车财务有限公司的金融业务风险,保证资金安全,相关议案审核、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与中车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四、关于与贵州中车绿色环保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本次公司与贵州中车绿色环保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及相关文件,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合同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经审核本次公司与贵州中车绿色环保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及相

关文件,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合同定价公允,相关议案审核、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与贵州中车绿色环保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朱山 徐翔 梁宇2023年6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