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顿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1月18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反渗透膜材料销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经审阅会议材料,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本次公司与国能龙源环保南京有限公司溧水分公司签订合同及相关文件,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建立在双方战略合作的基础之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合同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朱山 徐翔 梁宇2024年1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