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顿科技: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一)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3年末总股本472,621,118股为基数,每10股派1.23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若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四)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72,621,1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107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4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2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一)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18日
(二)除权除息日:2024年6月19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6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一)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6月1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8*****449 | 中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2 | 08*****816 | 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 |
3 | 08*****276 | 中车贵阳车辆有限公司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6月7日至登记日:
2024年6月1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黎阳大道1518号
咨询机构: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张安
咨询电话:0851-84470866
传真电话:0851-84470866
七、备查文件
(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沃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