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家电: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30  海信家电(000921)公司公告

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公告编号:2023-056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未有新增、变更及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2023年6月29日(星期四)下午3:00起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6月29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市东海西路17号海信大厦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代慧忠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本次会议听取了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17人,代表股份630,082,278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5.39%。

其中:

(1)A股股东出席情况

A股股东(代理人)16人,代表股份558,650,973股,占本公司A股股份总数的

60.16%。

(2)H股股东出席情况

外资股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71,431,305股,占本公司H股股份总数的

15.54%。

上述出席的股东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588,467,675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2.3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1人,代表股份41,614,603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00%。此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有: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提案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序号普通决议案股份类别赞成反对弃权
票数(股)占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票数(股)占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票数(股)占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
1.00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合计627,372,91199.570%1,713,0000.272%996,3670.158%
其中:与会持股5%以下股东110,614,24197.609%1,713,0001.512%996,3670.879%
A股558,640,97399.998%10,0000.002%00.000%
H股68,731,93896.221%1,703,0002.384%996,3671.395%
表决结果通过
2.00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合计627,372,91199.570%1,713,0000.272%996,3670.158%
其中:与会持股5%以下股东110,614,24197.609%1,713,0001.512%996,3670.879%
A股558,640,97399.998%10,0000.002%00.000%
H股68,731,93896.221%1,703,0002.384%996,3671.395%
表决结果通过
3.00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合计627,372,91199.570%1,713,0000.272%996,3670.158%
其中:与会持股5%以下股东110,614,24197.609%1,713,0001.512%996,3670.879%
A股558,640,97399.998%10,0000.002%00.000%
H股68,731,93896.221%1,703,0002.384%996,3671.395%
表决结果通过
4.00审议及批准《经审计的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合计627,372,91199.570%1,713,0000.272%996,3670.158%
其中:与会持股5%以下股东110,614,24197.609%1,713,0001.512%996,3670.879%
A股558,640,97399.998%10,0000.002%00.000%
H股68,731,93896.221%1,703,0002.384%996,3671.395%
表决结果通过
5.00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合计630,072,27899.998%10,0000.002%00.000%
其中:与会持股5%以下股东113,313,60899.991%10,0000.009%00.000%
A股558,640,97399.998%10,0000.002%00.000%
H股71,431,305100.00%00.000%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00审议及批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议案》。合计626,896,57899.494%3,185,7000.506%00.000%
其中:与会持股5%以下股东110,137,90897.189%3,185,7002.811%00.000%
A股558,578,27399.987%72,7000.013%00.000%
H股68,318,30595.642%3,113,0004.358%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00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3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专项报告》。合计629,075,91199.840%10,0000.002%996,3670.158%
其中:与会持股5%以下股东112,317,24199.112%10,0000.009%996,3670.879%
A股558,640,97399.998%10,0000.002%00.000%
H股70,434,93898.605%00.000%996,3671.395%
表决结果通过
8.00审议及批准《关于本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合计582,418,18492.435%47,664,0947.565%00.000%
其中:与会持股5%以下股东65,659,51457.940%47,664,09442.060%00.000%
A股537,143,47096.150%21,507,5033.850%00.000%
H股45,274,71463.382%26,156,59136.618%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9.00

审议及批准本公司《关于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并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合计627,103,21199.527%1,982,7000.315%996,3670.158%
其中:与会持股5%以下股东110,344,54197.371%1,982,7001.750%996,3670.879%
A股558,578,27399.987%72,7000.013%00.000%
H股68,524,93895.931%1,910,0002.674%996,3671.395%
表决结果通过
10.00审议及批准《关于本合计113,313,60899.991%10,0000.009%00.000%
公司向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其中:与会持股5%以下股东113,313,60899.991%10,0000.009%00.000%
A股41,882,30399.976%10,0000.024%00.000%
H股71,431,305100.00%00.000%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1.00审议及批准《关于本公司董事长基本年薪的议案》。合计630,072,27899.998%10,0000.002%00.000%
其中:与会持股5%以下股东113,313,60899.991%10,0000.009%00.000%
A股558,640,97399.998%10,0000.002%00.000%
H股71,431,305100.00%00.000%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序号特别决议案股份类别赞成反对弃权
票数(股)占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票数(股)占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票数(股)占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
12.00审议及批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代表本公司处理因修改<公司章程>而所需之备案、变更、登记及其他相关事宜的议案》。合计630,072,27899.998%10,0000.002%00.000%
其中:与会持股5%以下股东113,313,60899.991%10,0000.009%00.000%
A股558,640,97399.998%10,0000.002%00.000%
H股71,431,305100.00%00.000%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说明:普通决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39条的要求,本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的监票人。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智 马龙飞

3、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公司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

2、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6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