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家电: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查股网  2024-03-30  海信家电(000921)公司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要求,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就本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钟耕深、张世杰、李志刚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独立董事钟耕深、张世杰、李志刚未在本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本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本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