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家电: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5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人,实到3人,独立董事共同推举钟耕深先生为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及批准《关于参与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公司事前就与关联方共同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事项通知了我们,并提供了相关资料和进行了必要的沟通,经认真审阅本次事项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与关联方共同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事项,有利于优化本公司产业发展布局及获取优质投资机会和资源,提升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事项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本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我们同意本次与关联方共同参与设立产业基金的事项,并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非执行董事:钟耕深 张世杰 李志刚
2024年5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