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家电: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贾少谦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04,360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本公司总股本的0.029%),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6月19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1,090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本公司总股本的0.007%)。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本公司董事贾少谦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职务 | 持股数量(股) | 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
A股股份 | H股股份 | |||
贾少谦 | 董事 | 404,360 | 0 | 0.029% |
注: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二)股份来源:本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
(三)减持方式、数量和比例:
股东名称 | 本次拟减持股份(股) | 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减持方式 |
贾少谦 | 不超过101,090股 | 0.007% | 集中竞价 |
若本公司在拟减持期间发生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四)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3月20日至2025年6月19日),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五)价格区间: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贾少谦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贾少谦先生已承诺将严格按照上述规定实施股份减持计划。
(三)贾少谦先生不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也不是上述主体的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本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本次减持不属于人民法院规定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处置股份的情形。
(五)本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及有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情况。
四、备查文件
本公司董事贾少谦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