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家电: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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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海信家电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于2026 年5 月26 日以通 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于2026 年5 月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2、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会议应到董事9 人,实到9 人。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玉玲
(四)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及批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 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6 年度 审计机构,负责审计本公司2026 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按照规定出具《审计报 告》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提请股东会授权本公司管理层根据本公司2026 年度 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结合市场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年度 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审议及批准《关于提请股东会给予董事会发行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为提高决策效率,减少审批程序,把握市场机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 性文件,本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给予发行股份的一般性授权,全权处理与发行股份一 般性授权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授权董事会决定具体的发行股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1)拟发行股份的类别和数量;
(2)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
(3)开始及结束发行股份的日期;
(4)募集资金用途;
(5)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相关监管机构及上市地交易所要求的具体 发行股份方案中所应包含的其他内容。
2. 决定聘请中介机构,签署、执行、修订及完成与发行股份有关的所有协议及文 件,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证券上市地交易所上市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 处理与发行股份相关的一切申报及上市事项。
4. 授权董事会并转授权董事长(董事长亦可转授权)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注册 资本增加事宜(届时无需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授权事宜),以反映本公司根据本议 案而获授权发行的股份,并对《公司章程》中与发行股份和注册资本有关的条款作出其 认为适当及必要的修订,以及采取任何其他所需行动及办妥其他所需手续以实现本公司 注册资本的增加。
(三)审议及批准《关于提请股东会给予董事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一般性授权的 议案》。
为抓住积极的市场机遇,提高融资的灵活性和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 范性文件,本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给予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一般性授权:
1. 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一般性授权
(1)发行计划:有关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 期票据、公司债券、境内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境外债券/票据等在 内的人民币或外币债务融资工具。
(2)发行主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或全资附属公司。具体发行主体由董事会根 据发行需要确定。
(3)发行对象:符合认购条件的投资者,但不会向股东优先配售。
(4)发行规模:在本次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后待偿还余额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的前提下,具体发行规模由董事会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确定。
(5)期限与品种:最长不超过15 年,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 种的组合。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由董事会根据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
定。
(6)募集资金用途:预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或 全资附属公司的经营需要,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和项目投资等用途。具体募集 资金用途由董事会根据资金需求确定。
(7)授权有效期:自本议案获得股东周年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如果董事会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行,且授权有效期满后,股东会继续给予 董事会的授权与董事会就该有关发行获得的授权不存在冲突的,视为股东会就该有关发 行对董事会的授权期限相应延长。
2.相关授权事项
为提高决策效率,减少审批程序,把握市场机遇,本公司提请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并 转授权董事长(董事长亦可转授权)及其授权人士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一般性授权,全 权处理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主体、发行规模、种类、具体品种、具体条款、条件和 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数量、实际总金额、币种、发行价格、利率或其确定 方式、发行地点、发行时机、期限、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置回购条款和赎 回条款、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在股东会批准的用途范畴内决定筹集 资金的具体安排、具体配售安排、承销安排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就本次发行做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 代表本公司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办理本次发行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签署与 本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为本次发行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定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以及办理发行及买卖有关的其他事项);
(3)在本公司已就本次发行做出任何上述行动及步骤的情况下,批准、确认及追 认该等行动及步骤;
(4)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在股 东会授权范围内,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当时的市场条件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 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决定和办理已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上市的相关事宜;
(6)如发行本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在本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当本公司预 计或出现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金或利息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出关于不向股东 分配利润等决定作为偿债保障措施;
(7)根据适用的本公司上市地监管规则批准、签署及派发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公告
和通函,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四)审议及批准《关于提议召开本公司2025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议案》(本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日于巨潮资讯网登载的《关于召开2025 年度股东周 年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 年第二次临时会 议决议;
(二)经与会委员签字并加盖审计委员会印章的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