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电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的形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8月31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监事会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三级子公司佳电(吉林)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100%股权挂牌价格》的议案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研究讨论,认为调整三级子公司佳电(吉林)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100%股权挂牌价格,能够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财务抗风险能力,监事会同意调整三级子公司佳电(吉林)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100%股权挂牌价格。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三级子公司佳电(吉林)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100%股权挂牌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3年8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