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电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0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3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实际表决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刘清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董事会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研究讨论,认为刘汉成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汉成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0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