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资源: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27  河钢资源(000923)公司公告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确认,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12,467,215.67 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272,649,569.41 元;2023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359,182,468.66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73,817,606.24 元,2022 年分红 195,818,688.30 元,提取 10%法定公积金 35,918,246.87 元后,年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01,263,139.73 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01,263,139.73 元。

本年度拟以总股本 652,728,96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6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91,637,376.6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因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 年)》的有关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具备合法合规性。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盈利状况、项目建设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提出和审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资金状况,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