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合科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8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于2024年7月1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
4、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面签或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并减资注销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在综合考量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战略、未来盈利能力及近期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表现等因素的基础上,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 A 股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63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并减资注销方案的的公告》(临2024-057)详见2024年7月12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8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调整股份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3、办理相关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
4、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达成处置办法;
5、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办理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的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8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