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合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众合科技股票代码:000925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4号楼17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4号楼17楼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不变,因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4年7月2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和《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众合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附表 ...... 1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员工持股计划 | 指 |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
公司、众合科技、上市公司 | 指 |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四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位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
1、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适用
3、法定代表人:不适用
4、设立日期:2020-04-13
5、经营范围:不适用
6、存续期限:2020-04-13至2026-04-10届满,存续期届满后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7、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4号楼17层
8、邮政编码:310052
9、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571-87959003 何俊丽
10、持有人情况:持有人均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下属公司(控股子公司、核心参股公司)任职的管理人员、骨干员工、经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员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
1、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适用
3、法定代表人:不适用
4、设立日期:2022-05-13
5、经营范围:不适用
6、存续期限:2022-05-13至2025-05-12届满,存续期届满后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7、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4号楼17层
8、邮政编码:310052
9、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571-87959026 葛姜新
10、持有人情况:持有人均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下属公司(控股子公司、核心参股公司)任职的管理人员、骨干员工、经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员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何俊丽 | 女 |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 | 中国 | 杭州 | 无 |
沈方曦 | 女 |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 | 中国 | 杭州 | 无 |
骆宝 | 男 |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 | 中国 | 杭州 | 无 |
吴乐婷 | 女 |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 | 中国 | 杭州 | 无 |
王厦 | 男 |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 | 中国 | 杭州 | 无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葛姜新 | 女 |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 | 中国 | 杭州 | 无 |
骆宝 | 男 |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 | 中国 | 杭州 | 无 |
吴乐婷 | 女 |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 | 中国 | 杭州 | 无 |
罗建强 | 男 |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 | 中国 | 杭州 | 无 |
卫莉莉 | 女 |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 | 中国 | 杭州 | 无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计提的专项激励基金,专项激励基金的激励对象为参与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故此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其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参与本次发行,从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被动稀释1.05%。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调整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化,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关于同意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10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0,209,496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2024年8月1日上市,上市公司的总股本由556,328,062股增加至686,537,558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参与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保持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报告披露前 | 本次权益报告披露后 |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 ||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 合计持有股份 | 27,353,600 | 4.92% | 27,353,600 | 3.9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7,353,600 | 4.92% | 27,353,600 | 3.9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 合计持有股份 | 3,423,173 | 0.62% | 3,423,173 | 0.5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423,173 | 0.62% | 3,423,173 | 0.5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受限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众合科技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联系电话:0571-8795900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签署日期:2024年7月26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浙江省杭州市 |
股票简称 | 众合科技 | 股票代码 | 000925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4号楼17楼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其他√(股份数量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因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27,353,600股股份,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4.92%。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3,423,173股股份,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62%。 合计持有公司30,776,773.00股股份,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5.53%。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27,353,600股股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3.98%。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3,423,173股股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50%。 合计持有公司30,776,773.00股股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4.48%。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4年7月22日 方式: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否□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 是□ 否□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 是□ 否□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