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星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本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除因生产经营需要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外,不存在对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上述担保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赵 曼、田志龙、吴德军2023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