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星股份: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24-042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该预案具体内容为:拟以目前总股本1,136,222,716股(截至2024年4月26日总股本1,138,475,688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2,252,9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1,362,227.16元;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454,489,08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592,964,774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本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拟以目前总股本1,136,222,716股(截至2024年4月26日总股本1,138,475,688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2,252,9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1,362,227.16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0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454,489,08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592,964,774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截至目前公司回购专户持有股份2,252,972股,根据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三、权益分派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5日(周五)
2、除权除息日:2024年7月8日(周一)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24年7月8日(周一)
四、权益分派对象
截至2024年7月5日(周五)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的股份将于2024年7月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7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本次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4年7月8日。
4、自行发放对象:无
六、股本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变动数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转增 | 数量 | 比例 | |
一、限售条件流通 | 237,602,915 | 20.87 | 95,041,166 | 332,644,081 | 20.88 |
股/非流通股 | |||||
高管锁定股 | 14,111,163 | 1.24 | 5,644,465 | 19,755,628 | 1.24 |
首发后限售股 | 223,491,752 | 19.63 | 89,396,701 | 312,888,453 | 19.64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900,872,773 | 79.13 | 359,447,920 | 1,260,320,693 | 79.12 |
三、总股本 | 1,138,475,688 | 100.00 | 454,489,086 | 1,592,964,774 | 100.00 |
注:本次变动后的具体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1,592,964,774股摊薄计算,2023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04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股=11,362,227.16元÷1,138,475,688股×10股=0.099802元(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后的每10股转增股数=转增股份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股=454,489,086股÷1,138,475,688股×10股=3.992084股(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1+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比例)=(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099802元/股)/(1+0.3992084)。
八、有关咨询方法
1、咨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186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27楼
2、咨询联系人:常勇
3、咨询电话:027-85578818
4、传真电话:027-85578818
九、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