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星股份: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3日以书面方式或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1月1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俐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58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三、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