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物: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27 证券简称:中国铁物 公告编号:2023-临025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27日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5号院2号楼鼎兴大厦A座0302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杜波董事长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0人,代表股份4,691,336,28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7.53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287,521,63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808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8人,代表股份2,403,814,6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7302%。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90,382,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97%;反对83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7%;弃权1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1,313,5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01%;反对83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55%;弃权1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4%。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90,327,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85%;反对88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9%;弃权1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1,258,5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91%;反对88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5%;弃权1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4%。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3.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90,382,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97%;反对83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7%;弃权
1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1,313,5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01%;反对83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55%;弃权1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4%。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4.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90,327,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85%;反对88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9%;弃权1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1,258,5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91%;反对88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5%;弃权1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4%。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5.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90,380,7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96%;反对83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8%;弃权1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1,311,9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98%;反对83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59%;弃权1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4%。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6.关于2023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90,327,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85%;反对88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9%;弃权1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1,258,5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91%;反对88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5%;弃权1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4%。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7.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90,402,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01%;反对81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3%;弃权1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1,333,5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41%;反对81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16%;弃权1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4%。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8.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90,327,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85%;反对886,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9%;弃权1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1,258,5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91%;反对88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5%;弃权1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4%。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惠燕、王凯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