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物: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27 证券简称:中国铁物 公告编号:2023-临061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7日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5号院2号楼鼎兴大厦A座0302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赵晓宏董事长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6人,代表股份4,658,338,0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6.99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287,521,63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808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2,370,816,39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1848%。
3.公司董事、监事、监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关于修订《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57,835,3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2%;反对50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7%;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3,327,5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02%;反对50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93%;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2.关于修订《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37,169,6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456%;反对21,165,7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544%;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82,661,9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7985%;反对21,165,7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2010%;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3.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70,191,3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6%;反对62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3%;弃权
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3,205,2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60%;反对62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35%;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关联股东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物总控股有限公司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4.关于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57,713,0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6%;反对62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4%;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3,205,2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60%;反对62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35%;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5.关于变更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57,713,0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6%;反对62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4%;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3,205,2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60%;反对62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35%;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6.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658,120,1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3%;反对21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3,612,3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8%;反对21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7%;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7.关于收购武汉中铁伊通物流有限公司53.6%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70,191,3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6%;反对62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3%;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3,205,2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60%;反对62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35%;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关联股东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物总控股有限公司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惠燕、王莹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