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物: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8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许良军董事因工作原因缺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晓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1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9月5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王咏梅独立董事对本议案投反对票,认为:“公司法人治理不完善,董事会与监事会及经理层之间权责关系不清晰,不能起到有效制衡作用;公司未能充分发挥外部董事的作用,缺乏畅所欲言的议事氛围,不能保证决策的科学民主。综上,公司急需加强董事会建设,包括职责定位、议事规则、履职担当、队伍建设等。”
公司关于王咏梅独立董事投反对票的原因说明如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应当说明具体理由及依据、议案所涉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对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等。本议案是因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任期届满,而由董事
会决定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已经提名的董事和监事换届选举事宜,王咏梅独立董事反对票说明的意见与本议案并无关联。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章程》和各项内部治理制度均对各组织机构的职权作出了明确、清晰的划分,公司党委、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一直依法行使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公司具备健全完善且运行良好的法人治理结构。此外,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高度重视外部董事,尤其是独立董事的履职保障,始终支持鼓励外部董事独立发表意见,依法行使监督权并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包括安排外部董事走访调研、与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等,确保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经营管理层之间的信息畅通,充分听取独立董事提出的意见,并向独立董事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公司还建立了支持董事、监事履职的工作程序,及时记录外部董事、监事质询问题,组织公司高管和有关部门快速回复,董事、监事履职全过程纳入履职档案。综上,公司的董事会、独立董事制度等治理结构健全且运行良好,公司将继续一如既往保持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请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临037)。
特此公告。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年8月21日